15省: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
标期:到2025年12月31日。
参与:原研及参比,过评、是视同过评,与国采不同的是,这里增加了原研。
中选规则
1、综合评分原则
(信息来源: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和之前的长三角评分维度变化不大,但是,具体的分项、分值有所变化,百强排名给取消了,具体细则大家自己对比看吧。
11、入围及中选原则
11.1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折算至最小计量单位后的 价格作为“单位可比价”。“单位可比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入围药品:
(1)“单位可比价”≤满足6.4 要求的同品种次低“单位可比价”的1.8 倍。
(2)“单位可比价”≤同品种国家集采中选平均价。
11.2 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如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则涉及企业仅“单位可比价”最低且居于入围企业非末位的获得入围资格。
12.拟中选药品确定准则
12.1 入围药品按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计算各联盟地区的综合得分。
12.2 综合得分最高的药品获得该地区拟中选资格。
涉及产品、报量、限价
49个产品清单、规格、报量、限价:
(信息来源: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看规则似乎还是独家中选(联盟地区,就是每个参与的省份有一家企业中选,但是,不是整个只有一家企业中选),涉及的产品不少,需要不断的测算,反复的演练算分,并且,需要把各省份的得分等情况都计算到。
报价只能报一个价格,本次价格得分的比例还是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