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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耗材国采,最新消息传出!

医用耗材第四轮国采,又有新进展。

国家医保局开会!

第四轮耗材国采文件将正式落地

据科创板日报消息,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联采办”)7日下发文件,通知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会议于9月12日召开,会议内容包括介绍第四批国家组织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后续工作安排,部署医疗机构报量等。据文件,第四批高值耗材国家集采品种涉及人工晶体和骨科运动医学类高值耗材。

有业内人士猜测,第四轮国采1号文件不出意外将在9月12日天津会议会签完带量方案当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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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年7月,据泰茂招标网公众号消息,天津国采办就第四轮耗材国采方案意见稿,征求联合采购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意见。意见稿公布了执行品种及中选规则。

根据意见稿,第四批国采人工晶体类和运动医学类相关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以不低于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80%作为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意向采购量。

综合考虑医疗机构需求量和企业供应能力划分A、B竞价单元,企业以竞价单元申报价格,每一个竞价单元的所有产品仅允许有一个申报价。

第四批国采相关产品类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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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规则

同竞价单元内以企业为单位开展竞价,不同竞价单元按基本相同的中选规则,通过价格竞争产生中选企业。采用适当方式,平衡同一竞价单元内不同企业的中选产品价格差异,平衡同一产品类别内A、B竞价单元间的中选价格水平差异。在保证公平竞争、保持竞争强度、去除虚高价格空间前提下,促进更多企业中选,增强预期稳定性。

分量规则

坚持临床需求导向,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的原则适当优化分量规则。按照量价挂钩原则,中选产品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 根据排名先后梯度分配基础量。未分配的及未中选产品的意向采购量作为剩余量,剩余量分配时,在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的基础上, 对中选顺位靠前的企业予以倾斜,对中选顺位靠后的企业适当约束。

未中选产品开始挂网限价!

报量成企业争夺关键

2020年至今国家已组织三轮高值耗材集采,采购规模渐增,规则渐趋温和,这在第四轮国采中选规则中也能体现。

量价挂钩仍旧是分配原则的核心。在企业报价差异相差不大的基础上,协议量的申报就格外关键,尤其是国产企业能够借国采之势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无疑是打通院内渠道,快速实现放量的关键。

毕竟第四轮耗材国采,对比前三轮国采新增了对“非中选产品”以及“未带量产品“价格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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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未中选产品也将在价格方面受到严格监管,集采之外也不存在所谓的”避风港“。那么在确保中选的情况下争取更大的报量,才是相关企业胜出的关键。

国家医保局局长调研!

释放耗材带量采购最新信号

第四轮耗材国采在内,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究竟会怎样发展呢?

9月5日,天津市医保局公布了”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来津调研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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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现场察看医用耗材采购监测信息平台,深入了解前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结果落地实施情况,以及第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准备工作情况,就坚定推进医药集采工作作出部署。

此次调研不仅强调,加快推进第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同时还明确要积极推动开展高值耗材产品调研工作,尽早研究确定2024年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拟纳入品种。

此外施子海强调,“集采之行不可逆转”,除了加速执行耗材带量采购“一品一策”,强化集采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是重中之重。

要求精准制定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加大对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执行情况的监测,细化考核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对中选产品采购进度滞后、采购量占比偏低的省份及时进行通报,严格集采“量”的执行。

此次调研也充分释放了对耗材集采后用量监管的信号。目前全国范围内山东、天津、青海、山西均出台文件,要求强化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和通报。

医疗机构的报量是起点,其执行力度直接影响着集采的最终成果。在这一全流程监管中,无论是医院、厂家还是代理商,只要是对耗材集采使用量未及时完成造成严重影响的,均成为被查对象。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