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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医保开始试点省级层面探索

日前,国家医保局公布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今年有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谈判或竞价,其中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谈判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经过6轮调整,国家医保局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医保目录,其中谈判新增446个,覆盖了目录全部31个治疗领域。

 在12月13日的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多次介绍并强调支持创新的举措以及数据,如2023年25个创新药参加了医保目录的谈判,谈成有23个,成功率高达92%,与整体水平相比成功率高7.4%,平均降幅要低4.4%。

自2018年起,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已经步入常态化,基本实现“一年一调”。耗材医保谈判目前也已在省级层面进行探索。

 2023年9月5日,国家医保局官网正式公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实现各省域范围内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统一,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最终实现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范围全国统一。 

《通知》明确,鼓励各省探索制定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相关规定确定支付标准。探索以准入谈判等方式合理确定部分高值医用耗材支付标准。对功能和用途相同、材质和特征相似、临床可相互替代、医保管理趋同的医用耗材,可制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今年以来,上海、河南、江西等部分省份已探索开展耗材医保准入谈判,预计2024年,将会有更多省份跟进——

上海

7月10日,上海市医保局印发《上海市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工作规范(试行)》。《规范》包括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纳保范围(遴选范围、准入办法)、工作程序(4个阶段)、专家构成及职责(评审专家、测算专家、谈判专家)、监督机制等六个方面内容。其中明确非独家高值耗材纳入常规准入范围,经专业组评审确定甲乙分类、限定支付范围等。独家高值耗材纳入谈判准入范围,通过谈判确定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纳入“乙类耗材”管理。

河南

2月20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12号),明确谈判后新上市的同种医用耗材,以及谈判结果执行满一年后,与谈判产品同组的谈判未通过产品,按照谈判产品的组套方式,价格不高于谈判产品最低价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规定挂网销售,并按谈判产品相关政策纳入医保支付。河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于4月17日出台医用耗材价格和医保准入谈判相关产品申报及审核流程,最近一次医用耗材价格和医保准入谈判相关产品论证情况为10月7日公示。

江西

江西省则早在2022年11月《关于做好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36号)即明确:由专家对医用耗材的医保支付类别、标准和限额等进行规范和完善,针对其中部分价格较高但具备纳入医保价值的独家医用耗材,可探索通过专家谈判方式纳入。

今年3月16日,江西省出台《江西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目录(2023试行版)》,4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通用名准入管理目录;8月25日,正式出台《江西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目录(2023年)》,成为全国第一个按通用名对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实行统一管理、明确支付待遇,并按量价加权原则确定支付标准的省份。江西省明确,下一步持续完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始终坚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监测制度。

(来源:智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