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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医用设备采购大调整

来源 | 赛柏蓝器械

今年,医疗设备市场采购规则正在发生变化。

01

医用设备集采多地启动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加快大型设备集采进度,实行年度计划采购,明确紧急采购流程,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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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安徽省医保局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已取得有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计划2024年采购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均应参加省级集中采购,本年度组织一次。

根据1月发布的最新要求,安徽省非财政预算安排的乙类设备全部纳入省级集采,乙类设备目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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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安徽省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应用规范的设备按照非乙类管理,非乙类设备由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行招标,不再执行集中采购。

据观察,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地明确设备集采要求,推进医疗设备集中采购。

今年1月,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四川省医改动态第8期-宜宾市探索公立医疗机构药械设备集中采购新模式》一文,其中指出,宜宾市聚焦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反映出的药械回扣、价格虚高等问题,以优化重塑采购体系为切入点,探索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国家、省级带量采购的药械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

其中,公立医疗机构需求量较大的彩超、血透、床、镜子类、麻醉机、吊桥塔、DR、CT等八类医疗设备全部纳入带量采购。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预算价6.93亿元,目前已全面完成集中议价,平均降幅42%,预计可节约财政资金2.91亿元。

此外,江苏省苏州市的设备集中采购正在推进中。去年4月,苏州财政局发文称,市属公立医院已启动首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后续将结合首批采购实施效果分期分批逐步推广,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效益。截至今年1月,苏州2023年公立医院第三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已经开展,采购品种包括CT、MR、彩超等。

北京市去年11月开展了“2023年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设备集中带量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共有23个包,计划采购两千余台设备,预算金额达38239.5万元。

整体来看,设备集中采购逐步影响高端及基层市场,部分地区在有限范围内批量采购医疗设备,拿到了较大的设备采购“折扣”。同时,大型医疗设备采购中,国产设备和国产品牌的中标率有所提升,国内企业在高端领域的开拓力度仍在加大。

02

配置标准放宽,基层采购需求升级

随着医疗需求持续攀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也迎来了全新调整。

去年3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积极推动由甲类改为乙类或由乙类调出目录,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难度进一步降低。

与2018年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的管理品目由10个调整为6个,其中,甲类由4个调减为2个,乙类由6个调减为4个。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与“十三五”相比,本次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量显著提升。根据通知,“十四五”期间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3645台,其中:甲类117台,乙类3528台。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全国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配置规划数新增8台(套),专门用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年度实施,准入标准不变。

伴随配置标准逐步松绑,大型医用设备在县域和基层的市场需求得以迸发。为了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建设,县级医院的诊疗能力亟待提升,这个过程创造出可观的设备更新换代潮。

在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县域”一词共出现了13次,其中包括“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1月12日,国家卫健委围绕“县域医共体建设”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议指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加大支持力度。地方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要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财政部《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明确提出,2023年要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财力补助资金1700亿元、使用2022年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300亿元,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重点向县级财政倾斜。

根据《2021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当前医疗机构百万元以上设备数量占比仍较低,2020年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百万元以上设备仅占总台数的3.15%/1.0%。

在政策与资金的双重扶持下,一场大型医用设备下沉市场争夺战已经拉开序幕。

03

严禁举债购置,国产品牌或迎机遇

大型医用设备价格昂贵,占据了医疗机构的重要预算支出。放宽配置标准的同时,相应管控措施也在逐步完善。

近日,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要做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支持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推动高端医疗设备在高水平医院合理使用,服务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对由甲类调整到乙类的设备要“接得住”“管得好”,确保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去年12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

大型设备采购方面,严格按规定程序配置各类设备资产,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明确对外投资的可行性评估与投资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

配置标准放宽创造出了新的采购需求,而严谨举债的要求从规则上限制了“过度消费”。未来,医疗机构在采购大型医用设备时,对于性价比的追求将更为极致,质量过关的国产品牌或因此受益。

《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5年)》中提到:鼓励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去年5月,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明确提出:对检测、实验、医疗等专用仪器设备,确有采购进口产品需求的,采购方案中可以就相应的进口产品设置采购包,但第二阶段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需按规定履行相关核准程序。

过去,大型医用设备被视为头部医院专属。如今市场已变,更高的可及度将带来新的繁荣,同时新的竞争也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