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销售公司主要包括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和医药推广公司——其中的医药推广公司(CSO)包含合同销售组织和合同服务组织两种表现形式。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医药产品通过国有商业公司调拨,遍布城乡各地的三级商业调拨企业是医药产品的销售单位之一。医药市场化之后,医药商业公司经历了市场化改造、两票制、集采、合规政策洗礼。当前,国内的医药商业公司已经进入整合末期。
医药销售公司的整合正在进行
(1)医药商业公司。过去十几年,医药商业公司一直处于“大鱼吃小鱼”的整合状态。目前存活下来的1.3万多家持证商业公司,很多都是集团化运营的,实际的集团批发公司并没有这么多。在回款压力之下,预计2024年开始,医药商业公司开始进入“大鱼吃大鱼”的新整合状态。(2)工业企业自带的销售公司。当前最大的难题是合规压力,票据处理。事实上,产品的低进高卖是正常的市场行为。问题的关键在于销售费用占比是多少?药企如何处理销售费用?合规压力下的结果是很多厂家实施底价代理销售。
商业公司最重要的一点是合规经营
医药类的销售公司很显然起始于医药市场化初期。但是早期药品销售自营模式比较多,因而真正促使销售公司兴起的是代理制销售的风潮。最早一批的代理制公司,很多都已经转型为工商一体的公司。而目前存在的CSO公司,主要分成合同销售组织和合同服务组织两个类型。合同销售型组织的医药销售公司,主要是做专业化的产品推广,一般是聚焦于某个省份或者某个疾病领域建立优势,吸引厂家和产品做代理销售,这类公司的辉煌时期是在2008年到2018年间。代理公司的出现,使得那一时期药品销售模式从100%自营发展为70-80%底价代理销售。“两票制”的出现使得一大批代理制公司土崩瓦解。目前存活下来的,已经转型或创新了销售模式。
实际上,“两票制”叠加国家鼓励“双创”的政策,催生了一大批医药推广的小微公司,学名称之为合同服务组织。粗略估计,从2018年至今,这样的市场主体数量在几万家左右。这类公司通过给产品做推广赚取服务费用,合法纳税,既宣传介绍了产品知识,也解决了个体的就业问题,因而这五年蓬勃发展。但是在高质量发展时代,这样的小微公司目前同样面临很大的合规压力,需要做彻底的合规化改造。当下,商业公司最重要的一点是合规经营。只有这样,才能在医药市场长期生存。
(来源:医药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