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药品追溯码的全面推广成为医药行业监管的重点任务。按照国家医保局规划,6 月底前,药品追溯码需实现 “应采尽采、应扫尽扫、能接尽接” ,覆盖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
目前,多省份已发布相关政策实施情况,积极推进这一关键监管举措的落地。
其中安徽省医保局更是明确提出,要求实现全面覆盖,并明确无码不付的原则,这一硬性规定无疑为药品追溯码的普及应用按下了加速键。
药品追溯码就像每盒药的“电子身份证”,由20位数字、字母或符号组成,印在药盒上(标注“药品追溯码”字样)。
它的特点是唯一性,即每盒药对应一个专属码,记录着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都可以被追踪和监控。
对于提升药品监管效率、保障用药安全、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真正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
湖南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追溯及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的通知》,自 2 月 1 日起,明确要求全省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对所有赋码药品进行出入库扫码。
并在 2 月 28 日前,完成 ERP 信息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与省局药品追溯系统的对接,涵盖药品购销存及仓储、运输温湿度等关键数据。
4 月 30 日前完成数据对照与上传,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企业在药品出入库时要严格验证、核对追溯信息,第三方物流企业也参照执行。
这一系列举措将使药品在湖南的流通环节实现更精准的追溯管理。
1 月下旬,江西省药监局印发《医疗机构药品追溯实施指南》《零售药店药品追溯实施指南》,大力推动药品使用全过程追溯以及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全面应用。
实现药品流通使用和医保结算等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通过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旨在打击各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与医保基金的合理支出。
安徽省作为此次政策推进的“急先锋”,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医保局 2025 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明确要加快追溯码的落地应用.
要求 7 月底前实现全面覆盖,并明确无码不付的原则。
这一规定不仅彰显了安徽省医保局对药品追溯码政策的坚定决心,也为全国其他省份树立了榜样。
首先,安徽省医保局加强了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沟通协调,推动其加快追溯码的建设和应用。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激励,鼓励企业主动采用追溯码技术,提升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同时,医保局还建立了严格的追溯码审核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和耗材进行拦截和处罚,确保追溯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安徽省医保局积极推进定点医药机构的接入工作。为了确保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全面覆盖,医保局与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深入沟通和合作,指导其完成追溯码系统的建设和接入工作。
安徽省医保局通过用好医保基金预付、结算等方面的政策工具箱,将“预付金”作为对落实政策较好医疗机构的“赋能金”,以此激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品追溯码的实施。
省医保局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为加快追溯扫码全面实施的步伐,真正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海南省药监局印发在零售药店入库和出库环节开展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到2024年底,全省各市县不低于70%的零售药店安装应用药品追溯采集端,或改造药店信息系统并与监管平台完成对接。
到2025年3月底,全省所有零售药店要全部完成安装应用药品追溯采集端或系统改造对接工作。
到2025年底,全省零售药店实现所有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达到100%,数据上传率达到100%,实名制药品登记率达到100%。
福建省要求准确采集、核验与上传药品追溯码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探索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制度,要求准确采集、核验与上传药品追溯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等除外)至药品追溯系统和医保信息平台,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浙江省重点中药材品种全过程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印发《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对重点中药材品种开展从种植到使用的关键信息进行电子化登记和管理,实现医疗机构与相关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全过程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北京2025 年 6 月底药品追溯码全面覆盖
2024 年 10 月起,北京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开展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工作,2025 年 6 月底,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将实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药品耗材追溯码应用,让药品耗材从生产、运输到销售的每一环节都可以被及时监控和记录,利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追溯源头、采取措施。
大数据时代,任何违法违规痕迹都会被留存。
总体追回金额:2024 年,全国共追回医保基金 275 亿元。
主要举措及成果
强化检查惩处力度:查实欺诈骗保机构 2008 家,联合公安机关侦办医保案件 3018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0741 名。一批欺诈骗保机构被解除或暂停协议,并移送公安、纪检等部门立案调查。
强化大数据监管:通过 “异常住院”“倒卖医保药品” 等模型追回医保资金近 6 亿元,通过 “男女检查、男女用药”“糖化血红蛋白” 等大数据筛查线索追回近 1 亿元,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挽回医保基金损失 31 亿元。
强化行业自律:坚持宽严相济的理念,压实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务人员主体责任,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帮助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自觉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广泛组织医药企业和药店参加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恳谈活动;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
强化社会监督:首次召开社会监督暨举报奖励大会,首次公开发放 20 万元最高奖励,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部分地区典型案例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仁民药房为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1348 元,被追回基金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
滁州医养结合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296544.62 元,被追回基金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
重庆市铜梁区:铜梁区纪委监委联合多部门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推动检查定点医保机构 674 家次,约谈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75 人次,整改问题 221 个,立案并处理 14 件,追回医保基金 230 余万元。
云南省禄劝县:禄劝至人血液透析中心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结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 3946.80 元;
转龙康和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 35841.27 元,均被追回违规金额并通报批评等。